(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日電)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工會法,明定教師可以組工會。全國教師會表示,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,好像是叫了1碗牛肉麵,裡面卻沒有牛肉。
修正後的工會法規定,教師只能組職業和產業工會。換句話說,教師不能在學校組工會,要參加縣市或者是學科工會,此外根據現行法令,教師也不能罷工。
教育部表示,考量公私立學校教師在學校層級內組工會,可能會衝擊到台灣現有教育生態,影響校園安定及學生受教權利,所以限制教師組企業工會。
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,工會法修正,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,很多權益包括會務假等都只有企業工會才有,所以可以說「點了1碗牛肉麵,裡面卻沒有牛肉」。
張文昌說,工會法修正仍然單獨限制教師勞動權利,違反國際人權公約,與政府一再宣示重視人權方向正好背道而馳,令人遺憾。
(更新日期:2010/06/01 19: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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