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

明道中學教師會公告 099024

考 績 獎 金 比 一 比 !!!!!

  『考績獎金』成為話題後,許多老師都在談論『考績獎金』怎麼算?

  依據『教職員服務績效獎勵辦法』,第三條:備註:甲、乙等獎金之各別基數由學校於每學年訂定之(請查閱人力資源處各項辦法)經由校長宣佈Bsae-Line定在0.6之後,舉例說明:A師是資深老師、B師是中生代老師、C師是年青老師、D師是第一年老師。若『考績』甲等,明道『考績獎金』和公立學校『考績獎金』比一比,(若是甲上或更高、或是甲下或更低,請自己計算)。

  A師:碩士學位,任教25年,(年功俸)
    明道『考績獎金』=(46960)× 0.6 × 2 = 56352元
    公校『考績獎金』=(46960+30560)× 2 =155040元
  B師:碩士學位,任教15年
    明道『考績獎金』=(40500)× 0.6 = 24300元
    公校『考績獎金』=(40500+30560)= 71060元
  C師:碩士學位,任教7年
    明道『考績獎金』=(30485)× 0.6 = 18291元
    公校『考績獎金』=(30485+25570)= 56055元
  D師:碩士學位,任教第1年
    明道『考績獎金』=(24670)× 0.6 = 14802元
    公校『考績獎金』=(24670+22520)= 47190元

  假設您任教30年,下列『考績獎金』的差額,就得靠省吃儉用或投資理財補回來。
  明道30年『考績獎金』= 982617元(以Bsae-Line定在0.6計算)
  公校30年『考績獎金』=2781915元

註:請參閱張貼在各辦公室薪額表,各位老師可以核對您本薪及學術研究費是否正確。

祝全校教職員工暑假快樂,家庭幸福美滿!

明道中學教師會 理事長 陳慶奇老師 99.07.02

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

﹝摘錄﹞明道中學教師薪給表

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

明道中學教師會公告 099023

考 績 獎 金 縮 水 了 嗎 ? ? ? ? ?

  『考績』及『考績獎金』成為話題,都是在每年的8月底到9月,而且往年都只是少數老師,茶餘飯後聊天消遣的片段,個把月就漸漸淡忘了。
  今年因『教職員服務績效獎勵辦法』,經董事會第十三次第四次會議修正,第三條:備註:甲、乙等獎金之各別基數由學校於每學年訂定之(請查閱人力資源處各項辦法)經由校長宣佈之後,話題不斷,可能一直延續到九月,甚至…。
  校長在各學科教學研究會,宣佈『考績』是絕對標準;『考績獎金』是相對標準,『考績』大部分老師是甲等;『考績獎金』資源有限,所以Bsae-Line定在0.6往上加(也可能減);以加法取代從1往下的減法。達『年功俸』的老師,要加加加;加到1才可以乘以2倍(『年功俸』經由何能洲老師協調,學校已答應,達『年功俸』的老師全部乘以2倍,感謝何能洲老師,拍手感恩)。

*您知道『年功俸』是什麼嗎?

  可參閱人力資源處各項辦法,「教職員工敘薪辦法」的「敘薪標準表」及「敘薪標準表說明第十條及十一條」分成四級:
  A、博士學位者,第1年擔任教職本薪330元,第11年本薪最高可至550元,「年功薪」可升五級,第16年本薪最高至680元,隔年起不再升級,所以稱為『年功俸』,『考績獎金』乘以2倍。(學術研究費30560元)
  B、碩士學位者,第1年擔任教職本薪245元,第15年本薪最高可至525元,「年功薪」可升五級,第20年本薪最高至650元,隔年起不再升級,所以稱為『年功俸』,『考績獎金』乘以2倍。(學術研究費30560元)
  C、大學學位者,第1年擔任教職本薪190元,在職進修研究所進修四十學分結業者,依規定提敘薪級四級,第15年本薪最高可至500元,「年功薪」可升五級,第20年本薪最高至625元,隔年起不再升級,所以稱為『年功俸』,『考績獎金』乘以2倍。(學術研究費30560元)
  D、大學學位者,第1年擔任教職本薪190元,第17年本薪最高可至450元,「年功薪」可升七級,第24年本薪最高至625元,隔年起不再升級,所以稱為『年功俸』,『考績獎金』乘以2倍。(學術研究費25570元)

註:請參閱張貼在各辦公室薪額表,各位老師可以核對您本薪及學術研究費是否正確。

明道中學教師會 理事長 陳慶奇老師 99.06.28

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

﹝摘錄﹞維護學生權益 教師不得罷工

(中廣新聞網記者陳映竹報導)
  立法院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,允許教師組工會但不得罷工。教育部表示,尊重教師人權之外,教育部更重視的是學生權益,因此,教師工會有協商權、結社權,但不得有罷教權,教育部將盡速修正大學法、教師法、教育基本法,讓教師可以盡快籌組工會。
  工會法修法通過,未來教師將可籌組工會,法律也明訂不得罷教,教師無法籌組企業工會、會務假必須要由教師工會和雇主自行協商、現行的教師申訴制度也進行調整。
  不過全國教師會批評,修法通過的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,根本是「牛肉麵沒牛肉」。大部分的權益規範是納入企業工會,但修法只允許教師籌組產、職業工會,也沒有會務假,根本是空的工會。
  面對教師團體的不滿,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強調,教育部尊重教師人權,但人權之外,必須對學生有利、教育有益,因此規定工會沒有罷教權。
  教育部表示,教師會和教師工會都不強迫教師加入,未來教師的雇主,私校是董事會、而公立學校則是學校或是縣市政府。如果遇到爭議,加入工會的教師可委託工會出面,但沒有加入工會的教師,自行尋求行政訴訟或是勞資爭議處理法。
(更新日期:2010/06/02 10:06)

﹝摘錄﹞工會法修正 全教會:沒牛肉

(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日電)
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工會法,明定教師可以組工會。全國教師會表示,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,好像是叫了1碗牛肉麵,裡面卻沒有牛肉。
  修正後的工會法規定,教師只能組職業和產業工會。換句話說,教師不能在學校組工會,要參加縣市或者是學科工會,此外根據現行法令,教師也不能罷工。
  教育部表示,考量公私立學校教師在學校層級內組工會,可能會衝擊到台灣現有教育生態,影響校園安定及學生受教權利,所以限制教師組企業工會。
  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,工會法修正,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,很多權益包括會務假等都只有企業工會才有,所以可以說「點了1碗牛肉麵,裡面卻沒有牛肉」。
  張文昌說,工會法修正仍然單獨限制教師勞動權利,違反國際人權公約,與政府一再宣示重視人權方向正好背道而馳,令人遺憾。
(更新日期:2010/06/01 19:2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