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

明道中學教師會公告 099021

﹝摘錄﹞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電子報(990607星期一)
理事長:劉欽旭老師 發報單位:文宣部

【全國教師會新聞稿】99.06.07
教育部立即「道歉!補救!檢討!」
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不能變成教育部消費學生和家長的跳票政策

  教育部3月2日由政務次長林聰明向媒體告知今年8月入學之公私立高一新生學費齊一,隔天吳清基部長還拿自製的小看版,再次強調「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」方案高一全面實施,甚至連辦理經費將先行由相關預算挪支都說出口,政策勢在必行,見諸各媒體。

  據此,全國各私立高中職將此政策做為入學宣傳最重要的內容,歷經3個月,期間已有上萬國三學生依免試入學辦法選定各公私立學校,如今,政策跳票,對這些學生就學權益及家長學費負擔,立即產生重大影響,因為政策跳票所產生的學費差額,難道要家長自籌?;學生失去的第一次基測權益及已改變學習節奏近3個月的時間,又有誰可以還給這些國三生?私校因為宣傳跳票政策所造成的校譽損失,又有誰可以還清白?這些都不是教育部開放學生考二次基測這種小技術可以處理的,教育部應拿出補救辦法,不是反過來問大家

  「如何補救」?!我們要求對今年高一免試入學的學生應稟信賴保護原則,學費補助不能設定門檻。

  全教會支持培育人才無分公私,但教育資源分配有急有緩,教育經費如果能如馬總統競選政見年增240億,則各項齊一公私的作法有很大合理性,但中央教育經費明年不增反減至少一百億,我們要求一次攤開所有可能受到衝擊的項目及金額,不要今天爆學費補助縮水,明天爆頂尖大學經費稀釋。

  全教會呼籲教育部誠實面對陸續跳票的政策,若再加上五歲免費入園做不到、國小每班25人編班也即將跳票,難不成教育部已成了「跳票部」?去年底以來,教育部未遵守行政紀律的規範,經常逕行宣布利多,決策官員應向各界道歉及自我檢討。政府在三天之內,如果沒有對本案妥善處理,我們不排除聯合各地親師生進行大規模的陳情與抗議。

明道中學教師會 理事長 陳慶奇老師 99.06.07

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

明道中學教師會公告 099020

﹝摘錄﹞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電子報(990607星期一)
理事長:劉欽旭老師 發報單位:文宣部
《政策反覆,教育部竟成「跳票部」》
全教會、全家盟聯合記者會採訪通知

  教育部長吳清基於今年3月3日親自召開記者會,宣布自今年8月起入學新生,除私立高中職新生學費比照公立學校收費外,五專一年級新生也適用,吳部長當時還說,「教育部將先行由相關預算挪支,如相關預算無法容納,將報請行政院協助。」消息一出,贏得各界普遍肯定,甚至已有私立校打著教育部掛保證的「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」作為招生訴求。

  讓人驚訝的是,依據行政院於6月4日正式核定教育部所報之「齊一公私立高中職(含五專前三年)學費方案」,卻增訂「排富條款」,直接衝擊今年升高一的學生、家長權益,教育部反覆不一的政策不僅失信於民,更已直接影響到,免試入學管道錄取私立高中職的學生。

  為維護學生與家長權益,我們認為教育部應為重大教育政策的反覆向全國人民道歉,並應積極尋求補救措施,往後重大教育政策之制定前更應審慎評估,擬妥完整配套措施之後再行提出。

時間:99年06月07日(星期一)15:00
地點:台大校友會館3C會議室
主辦單位:全國教師會
主持人 :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
與會來賓: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、副理事長林文虎、私校教師、私校學生

明道中學教師會 理事長 陳慶奇老師 99.06.07

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

明道中學教師會公告 099019

摘錄【全國教師會新聞稿】

工會法通過教師組織工會 宣示重於實質

針對工會法修法於立院三讀通過,本會表達以下看法:

一、教師勞動者身份獲得法令確認:
  工會法通過教師可組織工會,宣示我國法令認同教師勞動者身份,教師亦需覺醒,走出校園與社會廣大勞動工作者緊密互動聯繫,教師組織並將積極協助教師籌組工會,以維護教師權益與專業自主。

二、教師權益與專業發展並不衝突:
  教師作為為獨立行使職務的教育專業工作者,尊重教師勞動權即為尊重教師身份權。保障教師合理合法之工作權益實為教育發展不可或缺之重要環節,保障教師權益與堅持教育專業亦不衝突。此點由愛因斯坦與杜威均為美國教師工會會員可見一斑。

三、單獨限制教師勞動權利,違反國際人權公約:
  行政院以「家長恐有疑慮」為由,於工會法第六條單獨限制教師不得籌組企業工會,除將不利教師工會之籌組,亦顯然違背兩公約所規範之人權保障,更違反國際重視勞動人權的趨勢,與馬政府上任以來一再宣示重視人權之方向正好背道而馳,本會表達遺憾。往後學校教師之權益需地方教師工會入校協商,更可能影響學校運作,亦請主管機關儘速邀請教師組織共同研商。

明道中學教師會 理事長 陳慶奇老師 99.06.03

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

明道中學教師會公告 099018

  依據《明道高級中學教師會組織章程》第三十條:理事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。必要時得經理事過半數以上之連署召開臨時理事會。第三二條:監事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。

  明道高級中學教師會『第一屆第二次理、監事會議』,於99年5月26日上午10:00召開。開會地點:明道樓三樓教師休閒中心。

  明道高級中學教師會,會員都可以提案,經兩位會員連署後,送交教師會秘書處連絡人,侯伯宗老師彙整,再交理、監事討論、表決。提案單請會員自行下載使用。

明道中學教師會 理事長 陳慶奇老師 99.05.18

明道中學教師會公告 099017

文件一:
臺中縣政府人民團體立案證書

文件二:
台中縣私立明道高級中學教師會組織章程(正式)